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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>>云南省反知识网络竞赛试题题库 100个题目+答案
云南省反知识网络竞赛试题题库 100个题目+答案5.中国党十九大报告提出,要完善战略和政策,坚决维护国家( C ),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。
6.2017年1月25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、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明确界定:组织是指冒用宗教、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,神化、鼓吹首要分子,利用制造、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、蒙骗他人,发展、控制成员,危害社会的( D )。
8.下列属于组织特征的是(1)编造邪说;(2)教主崇拜;(3)精神控制;(4)骗敛钱财;(5)秘密结社;(6)危害社会。( D )
9.的歪理邪说荒诞离奇,最主要的有:(1)“末日论”;(2)“劫难说”;(3)“巫神论”;(4)“天国说”;(5)“来世说”。( D )
10.常用的骗人手法有:(1)以得病不必打针吃药,祷告就可以治病的歪理邪说人;(2)用小恩小惠骗取信任,宣传拉拢人;(3)以宗教经典为掩护,宣扬教义蒙蔽人;(4)用世界末日来临,信可以幸免欺骗人;(5)用脱离要遭报应恐吓人。( D )
11.下列是组织的有:(1)“功”;(2)“血水圣灵”;(3)“门徒会”(“三赎”、“蒙头教”);(4)“”;(5)“全能神”(“”、“”)。( D )
13.教主往往自称是“佛祖”、“耶稣再生”、“上帝的儿女”、“神的化身”等,是拯救人类的“救世主”,这些都是( C )自己的谎言。
15.人员以、自爆或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,分别依照《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、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按照( B )定罪处罚。
17.组织骗人手法多种多样,有时甚至会采用恐吓、拘禁、绑架等( B )手段,强迫他人加入。
18.组织通过反复灌输教义,使受害者失去自主意识和分析判断能力,达到( B )的目的。
19.教主对其成员进行强制性的劝导或影响,使他们逐渐丧失正常的思维能力和价值观念,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人生态度,西方称之为( B )。
20.组织往往利用魔术或一些物质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质等“小把戏”,制造所谓的( A )来迷惑人们,使人们对其产生崇拜,从而拉人入教。
23.“功”是李于1992年建立的组织。其冒用佛教和气功名义,以祛病、健身为诱饵,以(B)为幌子,蒙骗广大群众。李及其“功”组织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组织,而是国际势力所豢养,以推翻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组织。
25.李窃取“”、“九宫八卦功”等中国传统,又模仿( D )舞蹈的某些动作,拼凑了“功”。
26.“”本是( A )的标志和精神象征,被李歪曲、篡改,窃用为“功”的标志。
27.(A)又被称为“”、“”,是赵维山于1993年建立的组织。它歪曲《圣经》,冒用教名义,大肆宣扬“世界末日来临”。其成员之间不使用真名实姓,用“灵名”进行单线联系,它主要以异地传“教”的方式来逃避打击进行非法活动。
28.(C)又称“”、“”,是李常受于1962年建立的组织。它歪曲教教义,主要通过在夜间秘密聚会,大声呼喊、狂呼乱叫等方式进行活动。
29.(B)又被称为“三赎”、“蒙头会”、“蒙头教”、“祈福音”、“二两粮”等,是季三保建立的组织。它冒用教名义,宣扬“末日论”,聚会时以跪拜、女信徒蒙白头巾、祷告为主,在聚会点或其成员家中挂白底红字的“十字旗”标志。
30.“”又称“中华禅学会”、“国际禅定学会”,是张君兰于1988年建立的组织。它冒用(D)名义,大肆散布攻击、推翻党的言论。近年来它变换方式,打着“素食可以拯救地球”的旗号大搞宣传。
32.组织一般都以“教主”为核心建立严密的(B),要求其成员断绝或疏远与家庭和社会的联系,绝对服从“教主”,并通过发誓、赌咒或相互告发等手段,严禁他们脱离或背叛组织。
33.教主为了达到(A)的目的,散布“末日论”等谣言,威胁恐吓群众,让一些人产生依赖、恐惧心理,扰乱社会秩序。
34.1999年4月25日,全国各地的一万多名(A)练习者围攻中南海,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坏影响,这是其本质的大暴露。
35.2001年,王进东等(A)痴迷者制造了震惊中外的“123”广场惨剧,最终酿成两死三重伤的严重后果。
36.2012年12月21日前后,(C)组织散布“世界末日即将来临,加入该组织可获拯救”谣言,煽动其成员聚集滋事、散发宣传品,拉拢人入教,部分地区还出现围攻党政机关等恶性事件。
37.1978年11月18日,美国(B)信徒在教主吉姆琼斯的蛊惑下,集体在南美洲圭亚那琼斯镇喝氰化物,造成900余人中毒身亡,其中包括280余名儿童。酿成了震惊世界的惨剧!
38.“沙林”是一种比氰化物威力大500多倍的毒气。1995年3月20日,日本(C)组织在教主麻原彰晃的煽动蛊惑下,在东京地铁内释放了“沙林”毒气,造成12人死亡、5500多人受伤,成为日本史上最大的恐怖事件。
39.1997年4月19日,美国(A)组织在教主大卫考雷什的煽动下与出动坦克、装甲车的警方武力对峙51个日夜后集体纵火,酿成80余人葬身火海,震惊世界的“韦科惨案”。
40.2000年3月17日,乌干达(A)组织中530余名信徒在教主克利多尼亚玛林达的煽动蛊惑下集体,其中包括200余名儿童。酿成了震惊世界的惨剧!
43.关某,女,52岁,大学文化,中学教师。2005年6至7月,关某在自习课上向学生播放“功”光碟;2006年2至3月,在学生晚自习期间,关某又向学生宣扬“功”歪理邪说。在该案例中,关某在学校课堂上公开宣扬的行为构成(C)。
44.黄某,男,42岁,初中文化,农民。2007年1月24日,纠集数十名“功”顽固分子,到某市人民法院附近公开进行滋事活动,企图“营救”正在接受审判的“功”顽固分子。在该案例中,黄某的行为构成(A)。
45.丛某,大学文化,退休研究员。2002年8月以来,丛某伙同其妻子于某,借住他人房屋,制作“功”宣传标语多份,并到某市多条公路的电线杆和沿路墙壁上张贴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丛某制作、传播宣传品,宣扬,情节特别严重,构成(B),依法判处丛某有期徒刑八年。
47.1999年7月29日,发出缉捕李的通缉令。通缉令指出:李组织和利用(A)及其操纵的“功”组织,宣扬迷信邪说,蒙骗他人,致人死亡,并未经依法申请和许可,组织、策划集会、,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活动,涉嫌犯扰乱公共秩序罪。
50.2002年10月15日,由我国华人华侨联合发动并组建的世界华人华侨反协会在(D)宣告成立。
51.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(简称“七五”普法规划)的实施时间是(C)。
52.我国《宪法》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(B),国家保护在宪法、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的宗教活动。
53. 我国法律规定:组织、利用组织扰乱公共秩序,妨害公共安全,侵犯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,妨害社会管理,具有社会危害性,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,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按照(B)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55.教主利用散布歪理邪说、谎言骗局、心理暗示等手法,对其组织成员实施“术”,并用惩罚、威胁等恐吓手段,让人“进得来,出不去”,人人自危,从而达到(B)的目的。
57.境外“功”组织抛出“党”,并煽动党员、共青团员、少先队员、K1体育官方app下载、退队,充分暴露了其(C)。
2. 中国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,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,提高社会治理(ABCD)水平。
6.《宗教事务条例》规定:“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,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。”这里所指的场所是:(ABCDE)。
7.2017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组织、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明确:组织、利用组织,破坏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(ABCDE)
A.以传播中华文化为幌子,通过其组建的“神韵艺术团”,每年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大搞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,极力掩盖其本质
A.进行宣传煽动。主要以制作、传播、散发反宣品,喷涂、张贴反宣标语,拨打骚扰电话,利用手机短信和互联网发信息;借助人民币的流通特性,在人民币上书写、盖印传播歪理邪说等宣传内容并进行传播
14.1999年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组织、防范和惩治活动的决定》的主要内容是:(ABCD)。
A.任何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,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
16.陈某,男,38岁,中专文化,助理医师。自1996年开始痴迷“功”,并产生了通过杀人来提高自己“功力”的念头。2003年5月25日至6月26日间,陈某采取提供掺毒饮料的方法,致15名乞讨拾荒人员中毒死亡。陈某还将剧毒物质投放于公共场所的饮用水中,致1人中毒死亡。在该案例中,陈某的行为构成(BC)。
17. 利用组织策划、煽动、教唆、帮助其成员、自伤的,依照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、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,以(AB)定罪处罚。
A.“功”利用人民币的流通特性,采取污损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宣传,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,必须自觉
A.通常假借东方宗教文化,摘取佛教经典词句和形象符号,肆意曲解,编造邪说,宣扬传统佛教“过时”,对其成员实施精神控制
11.因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,具有以下情形:制作、传播宣扬的电子图片、文章二百张(篇)以上,电子书籍、刊物、音视频五十册(个)以上,或者电子文档五百万字符以上、电子音视频二百五十分钟以上的。依照《刑法》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( )
16. 2017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组织、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明确: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组织,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( )